《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縱深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加快形成長效機制的通知》印發
今年是專利轉化運用三年專項行動的收官之年。如何以制度化方式,將專項行動中涌現出的好做法轉化為長期有效運行的專利產業化模式?5月21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縱深推進專利轉化運用專項行動加快形成長效機制的通知》印發,其中要求,在總結固化行之有效經驗基礎上,加快構建專利轉化運用生態,形成一系列促進專利轉化運用的長效機制。
《通知》重申并強調了專項行動的工作主線,即“推動一批高價值專利實現產業化”,并就高質量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盤活工作、以專利產業化助力提升中小企業和重點產業競爭優勢等重點任務進行再部署。
就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盤活存量專利方面,《通知》提出,各地要進一步組織引導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知識產權交易運營機構等,有效利用專利盤活系統開展數據分析與線上供需對接。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根據當地需求從存量專利盤活系統中,有序獲取相關產業的可轉化專利數據,探索運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開展專利技術解析、應用場景挖掘和企業技術需求數據分析,構建豐富多樣的應用場景,實現高效精準匹配。
就促進企業和產業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加快打造一批專利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成長的樣板企業,總結成功做法,推廣復制成功路徑和經驗;一體化推進產業知識產權創新聯合體、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重點產業專利池建設,促進產業知識產權強鏈增效;全力推動專利密集型產品量質齊升,促進專利市場價值在產品端充分顯現。
《通知》強調,強化提升專利質量促進專利產業化的政策導向。在地方層面,要求梳理盤點涉及專利的各類政策,將專利質量相關指標、專利產業化情況、專利對主營業務的貢獻度等作為考評的重要指標內容,不得將專利數量作為唯一評價因素。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層面,要求推動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對相關粗放式、唯數量的考核指標規定,應當督促高校和科研機構提出優化調整安排。在專利代理層面,要求全面推進實施專利代理服務采購政策,樹立“優質優價”導向。
圍繞加快形成促進專利轉化運用的長效機制,《通知》提出具體舉措。其中要求,各地應健全完善專利分級分類動態管理機制,督促高校和科研機構健全完善專利分級分類信息化管理系統;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突破“一次性買斷”的傳統模式,采取前期“零門檻費”,后期“分期支付”“里程碑支付”“提成支付”等“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讓更多中小企業高效、低成本使用專利技術;各省級知識產權部門要積極參與當地職務科技成果賦權和資產單列管理改革相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細化落實專利轉化的盡職免責規定,健全完善專利轉化的容錯機制;各地要充分調動知識產權交易機構、概念驗證和小試中試平臺、知識產權運營中心等各類服務主體的積極性,在專利轉化運用中形成合力;各地要培育一批專業性強、信用良好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和專家型人才,為提升專利轉化運用效能提供堅實支撐。(記者 吳珂)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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