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14】AI技術創新躍升,中國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升至第11位(法治網)
隨著人工智能(以下簡稱“AI”)技術加速產業化,我國AI領域正經歷著技術創新與制度迭代的雙重變革。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發布的《2024生成式人工智能全棧技術專利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工信部《2024 AI報告》”)顯示,作為AI核心基礎設施的軟件框架專利申請量在2024年突破7000項大關,達到歷史峰值7039項。其中,訓練與優化技術分支以30%的年復合增長率持續領跑。這進一步彰顯我國強大的創新能力,且該創新勢能亦獲國際認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發布的《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24》(《2024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中國是全球創新指數前30名中唯一的中等收入經濟體,且在全球排名第11位,較2023年上升一位。
值得關注的是,與AI技術創新同步躍升的還有我國的專利保護體系。2024年1月正式生效的新版《專利審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增加了AI相關專利審查細化標準,而2024年12月出臺的《人工智能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為申請人撰寫AI領域專利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導,特別是通過具體示例對申請要點進行了直觀闡釋。“這一系列舉措及時回應了AI行業與產業關注的‘AI專利如何更可專利化’的核心訴求。”恒都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張銀英律師提出,法律和政策的更新不僅有助于提升AI專利的授權效率,更有助于明晰技術研發的法律保護邊界,為創新主體提供穩定的制度預期。“這標志著我國正在構建技術研發與法律保障同頻共振的創新生態,為全球AI專利治理貢獻了中國方案。”
“這一系列政策調整精準契合了創新主體對‘AI專利價值最大化’的核心需求。”北京鎂伽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總監梁秀敏認為,企業進行AI專利布局既要深度挖掘業務場景中的技術方案,又要動態跟蹤《指南》與《指引》的最新要求,更要匹配企業的商業發展戰略。“立體化的AI專利布局模式正在推動形成AI技術創新與制度保障協同發展的新格局,為AI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可靠的實踐方向。”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馬一德認為,知識產權在連接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中發揮著關鍵紐帶作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政策也存在優化空間,需要盡快突破傳統法學院模式的局限,構建“創新認知能力、產業戰略思維、全球治理視野”三位一體的人才培養體系。為加強AI可專利化,可以在課程設置中進一步體現產業創新導向,增設產業專利導航方法、技術創新前沿、全球知識產權競爭策略等核心課程,并推動課程內容與產業實踐深度融合。
制度優化激蕩AI更可專利化
我國針對AI專利的審查規則與指引正持續完善,《指南》和《指引》已針對AI專利構建起涵蓋技術問題、技術手段及技術效果的閉環審查標準。對于AI專利申請中構成核心內容的算法或模型,因單純的智力活動規則不屬于我國專利法項下的保護客體,申請人在進行AI專利申請時,需以具體技術場景為依托,形成“解決具體技術問題、依托自然規律、形成技術效果”的閉環邏輯鏈條,才能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有關保護客體的規定。
梁秀敏認為,AI專利的技術方案需要與應用場景建立密切關聯,比如算法處理的數據應具備該技術領域的明確特征。梁秀敏介紹,“以某無人機企業為例,其開發的深度學習圖像識別算法通過將車牌數據圖像作為訓練樣本,使無人機能夠實現高速公路場景下的精準車牌識別與追蹤。由于車牌圖像數據具有確定的技術領域,該AI專利申請最終成功獲得授權。”與之相對地,某國外科技公司AI模型的中國同族專利申請因未闡明技術應用場景,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以不符合專利法保護客體為由駁回。這凸顯了專利審查標準對AI專利保護范圍的審慎考量與嚴格要求。
鑒于人工智能算法或模型存在“黑匣子”特性,《指引》進一步強化了充分公開的披露標準。在滿足保護客體要求的基礎上,申請人在撰寫AI專利中涉及算法訓練的有關技術方案時也需格外注意是否已通過實驗數據、參數相關性說明等手段確保本領域技術人員可復現技術方案。這一要求與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充分公開要求相對應,在審查實踐中已初步形成“技術效果可驗證、算法邏輯可追溯”的雙重審查機制。
企業實踐印證了上述制度完善對AI專利更可專利性的積極影響。梁秀敏表示,通過明確技術方案中模型訓練的處理器配置邏輯,并強化“特定技術關聯”的體現,企業顯著提高了AI專利的授權效率。“算法需與計算機系統的內部結構形成特定技術關聯,例如輕量級訓練場景僅使用架構中的單處理器,而復雜任務則轉為多處理器并行部署,這種基于場景動態調配算力資源的具體技術方案描述,能夠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清楚地了解技術方案如何減少數據存儲負載、改進傳輸協議或提升硬件處理效能,最終實現可預期的技術效果。”她特別指出,“金融領域的數據挖掘專利申請常受市場因素干擾,相關技術方案可能不完全基于自然規律,而是涉及價格、市場等外部變量。但申請人仍可通過強化算法與系統的內在技術關聯來滿足授權要求,這樣的撰寫邏輯更符合審查要求,也更具有可專利性。”
“AI專利的更可專利性密碼在于技術具象化。”張銀英指出,《指南》與《指引》正推動創新者將抽象算法轉化為實體技術方案。“比如圖像識別算法的專利布局,最好與傳感器陣列、數據處理芯片等硬件系統相互關聯,形成可具象化的技術改進路徑”。這種“軟硬協同”的申請策略,已成為當下滿足AI技術專利授權標準的關鍵路徑。
AI專利全球博弈中國如何突圍
全球AI專利競技場正上演技術主權爭奪戰,斯坦福大學日前發布《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ex Report 2025》(《2025年人工智能指數報告》,以下簡稱“斯坦福《報告》”)揭示出競爭新態勢。斯坦福《報告》指出,一方面,美國在AI基礎模型研發數量上保持先發優勢,而另一方面,中國則以69.7%的全球AI專利總量占比穩坐頭把交椅,同時在AI領域學術論文發表方面持續領跑,其發文量占全球總量的23.2%。工信部《2024 AI報告》進一步穿透專利數據,指出在核心框架技術分支,計算圖管理是專利布局最新的技術方向,動態、靜態圖融合技術、混合編譯技術成為當前的研究熱點,但目前專利申請占比仍然薄弱,凸顯我國目前的AI專利發展方向需實現從數量優勢向質量躍遷的延伸。
企業層面的突圍戰更具戰略縱深。工信部《2024 AI報告》揭示,百度、華為等全棧型企業仍帶頭引領技術研發并構建專利集群,而浪潮、寒武紀等企業也正在積極探索與場景結合的專利保護新模式。對于企業而言,如何實現“技術披露”與“專利保護”的平衡仍是難點。公開信息顯示,某金融支付企業在申請與神經網絡相關的AI專利時,因未滿足充分公開要求而未獲授權;而騰訊則通過將腦機接口算法與運動控制應用場景、智能醫療設備、電生理表征模型的訓練數據耦合,成功獲得AI專利授權。
這些案例印證張銀英的核心研判,她指出:“專利文本的嚴謹性是法律保護的基礎,模糊的技術描述等同于主動解除武裝。要站位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角度,兼顧技術先進性和可實現性。”
隨著商業環境的復雜化和全球化趨勢的加速,企業在專利領域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北京冪律智能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人石玏提出,專利各環節涉及大量使用合同的場景,合同條款的設計與審查直接關系到企業專利申請、保護和運營效果,而AI技術的引入可以顯著提升合同中知識產權條款的生成效率與審查質量。冪律智能引入了AI技術的合同審查產品能夠為企業降低因合同疏漏導致的潛在法律風險,使企業在專利交易等事務中占據主動地位。
企業專利布局的最優解
隨著人工智能技術深度融入產業創新,企業對AI專利保護的訴求已從基本的專利授權效率向侵權糾紛的舉證充分性延伸。如何在技術分層設計與侵權舉證充分性之間尋求最優解,成為企業AI專利布局戰略的核心命題。
“企業對AI專利的要求不僅是獲得授權,更需要通過分層的權利要求布局強化侵權舉證能力。”梁秀敏認為,這一趨勢在機器人產業尤為顯著。她分析指出,雖然AI專利的技術實現依賴功能層(算法模型)與基礎層(數據架構),但企業策略性地在界面層(人機交互界面、操作流程等)布局獨立權利要求,正是基于維權取證的現實考量。
對此類分層專利申請布局模式,張銀英補充,企業可在確保各層級權利要求的撰寫符合專利法單一性要求的基礎上,通過分層設計為技術方案錨定可觀測的界面行為或交互流程。“將AI專利的技術邏輯轉化為可視化的保護層級,更有利于企業實現技術方案的全維度覆蓋,顯著提升侵權判定的可操作性,從而保障AI專利的商業價值。”
AI生態更向善創新
當AI技術介入醫療診斷決策,當智能系統主導金融風險評估,科技創新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倫理拷問。在人工智能技術深度融入社會的今天,我國正通過制度調適為技術發展劃定“向善軌道”。《指引》強調了有關AI專利申請中的倫理問題,2024年9月出臺的《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同樣指出:“研發者應在需求分析、項目立項、模型設計開發、訓練數據選用等關鍵環節,切實踐行‘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理念宗旨”。這些要求正在影響AI專利保護的邏輯結構。
隨著技術發展,AI專利審查將可能從單純的技術評判轉向技術與價值判斷的多維度考量。張銀英指出:“現行法律框架下,專利倫理審查需要建立更精準的識別機制。比如可能危害生命的技術漏洞,制造壟斷的封閉算法,架空人類決策的系統,還有加劇社會不公平的歧視性AI模型,都是需要警惕的風險類型。”她強調,倫理審查標準的升級有助于推動AI技術向正確方向演進。
為破解這一困局,張銀英建議構建“雙輪驅動”的治理體系。一方面將抽象的倫理原則轉化為具體的法規標準實現落地,另一方面根據需要建立與技術發展相適配的倫理審查機制,例如對涉及公共安全的AI專利申請要求申請人進行算法社會影響評估說明等。構建AI專利的向善生態,不僅關乎技術創新,更是在數字文明時代重塑科技與人文的價值天平。
AI專利是技術、法律與商業價值的交匯點。隨著法律、政策框架的持續完善與企業實踐的深化,我國正探索一條兼顧效率與公平的AI保護加強路徑。在此過程中,必須始終錨定“技術向善”的倫理坐標——AI專利的終極價值并非止步于創新高度或商業利益,而應回歸人類福祉的本質訴求。無論是醫療診斷中的生命權重塑,還是金融風險評估中的公平性校準,技術工具唯有服務于人的尊嚴、權利與社會公平,才能真正避免異化為失控的“技術利維坦”。如何在全球競爭中實現“質”與“量”的雙重突破,仍需法律、產業與學術界的協同發力,更需在技術創新與人文倫理的張力間守住“以人為本”的價值基線。
同時,也正如馬一德所指出,應不斷增強專利人才培養布局與產業發展的協調性、人才培養模式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適配性、產教融合機制與高質量發展的匹配度,才能更有效地服務于創造和創新。可以預見,未來AI生態將更向善創新,最大限度彰顯科技價值與人文價值。
監制:余飛 劉青
統籌:楊幸芳
策劃/采寫:楊幸芳
文章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