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2-18】關于開展2025年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渝經信中小〔2025〕9號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2025年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有關企業: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重慶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決定開展2025年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在重慶市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滿足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附件2)。
二、申報和復核方式
(一)申報企業應為已公告的重慶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常年開放申報,每半年公告一次)。
(二)本次復核企業為我市2022年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具體名單詳見附件5,非名單內的企業請勿申請復核。
(三)申報和復核企業自愿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網址:https://zjtx.miit.gov.cn/)線上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打包上傳佐證材料(附件3),企業需先在平臺完成數字化水平評測。申報企業選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模塊,復核企業選擇“企業復核”模塊。
三、有關要求
(一)申報和復核時間。企業于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提交申請,各區縣(自治縣)經濟信息委,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經信部門(以下統稱“各區縣經信部門”)須于2025年3月24日前完成系統審核并提交審查推薦報告及相關材料。
(二)申請材料審核報送。
1.申報和復核企業需在線填報并上傳附件(蓋章后的申請書及佐證資料,掃描為1個PDF文件并以公司全稱命名),無需報送紙質版。
2.各區縣經信部門對企業填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將含申報和復核推薦匯總表(附件4)的審查推薦報告(紙質版及可編輯電子版)報市經濟信息委政務服務大廳。各區縣經信部門同時應做好企業申報及佐證資料電子檔的存儲。
(三)各區縣經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加強申報組織和真實性審核,同時,組織有效期內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申報平臺通過“企業信息—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底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
(四)企業務必保證信息和資料完整、真實、準確,對于虛假申報等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聯系方式。
各區縣經信部門業務咨詢電話見附件1;
系統咨詢電話:023—67044438,010—87901013,010—87901032;
市經濟信息委聯系電話:023—63895423,023—63895416,023—63895446。
郵寄地址:重慶市渝北區云杉南路12號市經濟信息委政務服務大廳(收件人:張老師;聯系電話:023—63897957)。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文章來源: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